发布日期:2019-11-6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要求,现对通州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使公众对该规划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通州经济开发区北区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用地面积143.02hm
2,分为东、西两个片区,其中西片区四至: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潞城中路、北至规划路,用地面积31.90 hm
2;东至曹肖路、南至曹大路、西至榆武路、北至规划路,用地面积111.12hm
2。
规划期限:2017~2035年
规划发展定位:依托潞城镇生态智慧小城镇的建设规划,腾退现有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环节,引导企业向总部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升级,构建以行政办公配套服务为主导,重点发展高端智库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和集体租赁住房的产业体系,积极打造潞城镇行政办公承接区、宜居生活与职住平衡示范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名称: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武兴路6号
联系人:张工 邮政编码:101107
联系电话:010-89580928 E-mail:cdjjr@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国环首衡(北京)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西街145号东门119室
联系人:卢工 邮政编码:101199
联系电话:010-80854191 E-mail:492086146@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向规划实施单位、编制单位发送邮件、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的意见和看法。
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6日
公众参与意见表.pdf
公示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