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3-22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火神庙商业中心项目(锅炉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火神庙商业中心项目(锅炉房)
建设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至公示结束,共计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齐工
联系电话:187 1355 5257
附件:全本公示-火神庙商业中心项目(锅炉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